梁老太想找超市去协商赔偿,但超市方面说,班车是他们向汽车服务公司租赁的,并且免费班车不同于公共交通,她也拿不出乘车凭证,总之只同意报销基本的医药费。
法援律师告诉梁老太,超市虽然提供的是免费班车,但该班车是商家以营利为目的而开设的,车费其实早已计算进商品价格之中,这是商家营销策略,并不是真正的免费,因此超市并不能免除其管理和损害赔偿责任。只要梁老太获准搭乘班车,双方就形成了运输乘客的合同关系。即使没有购物小票上了班车,也属于超市内部的管理问题,不应当成为其推卸责任的理由。另一方面,超市将自己的班车外包出去或者从汽车服务公司租赁班车,均是超市与第三方的承包经营行为,超市作为承运主体,都不能免除责任。梁老太可直接向超市进行索赔。如超市和汽车服务公司就班车事故责任做过约定,则超市可通过向汽车服务公司追偿的方式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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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程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