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宣布,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共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决定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以下统称两地基础设施机构)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上线(简称“债券通”)。其中,“北向通”于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
据介绍,自2017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以来,双方在“债券通”的准备工作上紧密合作。“北向通”相关法规、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准备就绪。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已就“债券通”所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原则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债券通”项目下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加强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约定,根据两地的法律和各自法定权限,双方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协助执行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有效运作。
央行表示,两地基础设施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履行“债券通”各项职责,组织市场各方有序开展“债券通”业务,协助“北向通”投资者充分了解内地债券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审慎评估投资风险并充分做好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准备工作。
“债券通”类似于债券市场的“沪港通”,境外机构可以通过中国香港市场买卖内地银行间市场的债券(北向),境内机构也可以通过这一机制买卖香港市场的债券(南向暂不开通)。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上午分析说,“债券通”有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目前境内债券有利差优势,对境外投资者有吸引力,“北向通”开通可望增加境外资本的流入,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