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该出租车所属企业友联金叶出租公司和市交通执法总队联系驾驶员芦某某十余次,要求其到交通执法部门接受调查,但该驾驶员至今未有露面。
目前,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完成对当事乘客、出租企业调查询问等环节,形成了完整证据链,鉴于当事驾驶员拒不接受调查,现交通执法部门将对该驾驶员恶意捉弄乘客、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以及拒绝接受客运管理人员检查等三项违法行为,拟作出吊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下阶段,市交通执法部门在履行完所有法律程序依法作出吊证处罚后,一将会同市运管处联合印发行业通报,警示出租驾驶员以此为戒;二将相关情况函告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要求其他出租企业不得录用该驾驶员;三将函告网络平台,依据本市网约车相关规范要求,不得准许其从事网约车;四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将该驾驶员违法情况纳入失信目录。
此外,友联金叶出租公司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企业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已对该驾驶员芦某某作出除名处理,并将召开公司全体驾驶员会议进行通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