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基里达迪洛34岁,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以邀约投资人“参股”方式,承诺每星期1%“回报率”和5%介绍新投资“奖励”,骗取大约4万人资金,合计相当于1.6亿美元。法庭认定的证据限于2653名受害人,对被告的有罪认定是2653项诈骗罪,每一项罪名对应5年监禁,再加洗钱罪判处10年监禁,累积13275年。
为求减刑,基里达迪洛向法庭认罪,可望把刑罚时间缩短为一半,即6637年。但泰国媒体报道,他入狱时间实际可能不会超过20年。
在以所谓“研讨会”方式吸引不明真相者注资的同时,基里达迪洛把名下两家企业打造为“吸金”机器,号称从事美容、二手车、出口、房地产开发和外汇交易业务。法庭下令他与名下两家企业向2653名已经确认的受害人赔偿大约1700万美元并附加每年7.5%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