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是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存在的问题。陶凯元介绍,意见提出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改进裁判方式,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便民性和时效性,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作用,建立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为导向,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低”问题。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对于具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由败诉方承担维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陶凯元特别提到,努力将中国法院打造成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据统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去年受理的涉外案件占比已达30%,其中不乏原被告都是境外当事人的案件,尤其是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这种情况更为明显。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境外权利人比以往更加愿意选择到中国法院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