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介绍,从2017年5月开始,公安交警部门陆续在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长宁、虹口等区试点安装了9套用于抓拍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和行人闯红灯的“电子警察”设备,并于今年1月中旬开始试点采用“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模式和处罚流程。
统计显示,1月11日至3月21日,本市“电子警察”已累计有效抓拍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8901起。其中,非机动车闯红灯981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4013起、行人闯红灯3907起,并通过挂号信、短信、上海交警APP等方式进行了违法告知。在累计抓拍的8901起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中,已累计处罚1432起。其中,当事人通过“上海交警APP”处理790起(非机动车370起,行人420起),占处罚数的55.1%;主动前往公安交警违法审理“窗口”处理642起(非机动车214起,行人428起),占处罚数的44.9%。
据公安交警违法审理“窗口”民警介绍,来处理的市民都是收到违法通知后主动前来处理的,有部分市民经过处罚后表示要抓紧改正交通“陋习”,尤其是闯红灯行为。
交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试点前期抓拍内容主要通过人工识别,并在违法地周边电子屏幕等进行公示,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2.0版的抓拍处罚模式,将参照机动车“电子警察”的处理流程,通过高科技手段识别比对违法者,违法记录将记录在个人名下,并通过挂号信、短信、交警APP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同时,交警总队将积极争取征信部门支持,探索将非机动车、行人多次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进“电子警察”查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