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下午4时45分,青浦公安分局夏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城中南路一超市停车场内,停着一辆车身破旧的共享单车。由于共享单车定期有专人维护,这辆破旧的单车立即引起民警的注意。15分钟后,一名男子从超市出来,准备骑车离开。民警上前盘问,这名男子言辞闪烁。通过联系该共享单车公司相关负责人,民警证实该车系被盗车辆。
经审讯,男子谭某交代了于4月10日傍晚5时许,盗走他人租赁的共享单车用于自己日常工作生活使用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找到了最后租借此车的客户蒋先生。原来,蒋先生于案发当日租借了一辆共享单车,骑车至银行取钱时,想着用不了几分钟,便把没有上锁的单车停放在ATM机门口的人行道上,没想到车被盗走,为此蒋先生还向共享单车公司进行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