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朱小姐
今年8月,我在金高路2366号上海诺诗雅医疗美容医院接受了肋骨加硅胶隆鼻术,但术后鼻子一直红肿,后来又发炎流脓,我只好回到医院继续治疗,但一周后症状仍无好转,之前植入的假体也不得不取出。手术失败,给我的身体和心理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但医院却不愿承担责任,拒绝退还手术费并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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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朱小姐介绍,8月22日,她在上海诺诗雅医疗美容医院做了隆鼻和双眼皮手术,手术费共3万元。术后她住院观察了三天,便返回浙江老家休息。但此后,她鼻尖一直发红,并伴有肿痛,她联系主刀医生,对方让她定期换药,实在不行可先去当地医院检查消炎,“可我去了医院,医生说我的伤口恢复不好,他们也不敢轻易处理,建议我尽快回上海复诊。”
8月29日,朱小姐匆匆赶回上海诺诗雅医院,医生为她的伤口清洗消毒,并输液治疗,但几天下来,症状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愈演愈烈,朱小姐的鼻子甚至开始流脓,周边的面部皮肤也肿了起来,疼痛明显加剧,医生这才告诉她,可能是植入的假体排异所致。又治疗了一段时间,病情仍无改善,为安全起见,医生最终取出了假体。
“一开始出现症状时,他们也没说是假体排异,直到后来状况无法好转,才给了我这个理由。这次手术不仅没达到预期效果,反而让我身心受到更大伤害,我现在脸肿成这样,都没法见人了,医院必须对此负责!”朱小姐说,事后她与医院交涉,要求退还手术费并赔偿,但对方坚称假体排异是患者自己的体质问题,手术本身并不存在过失,因此无法退款、赔偿。
有回应
记者昨天致电上海诺诗雅医疗美容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硅胶隆鼻术放入的假体为人工材料,因患者个体差异,确实存在术后假体排异的可能,术前他们已主动告知患者相关风险,患者也签字认可。
8月底,朱小姐来院拆线时,切口出现了较多分泌物,医生告知其鼻孔局部伤口愈合不佳,为假体排异,如经保守治疗,仍无效果,必须取出假体。9月9日,医生在冲洗伤口时,假体随冲洗液经未愈合创口排出。
该工作人员表示,院方将全力为朱小姐进行后续治疗,如3个月后,患者恢复良好,也可再次为她手术修复。至于赔偿问题,因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并无过错,无法满足患者要求,但他们会积极和患者沟通,争取达成共识。
本报记者 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