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一个名叫昆珉的男子,元旦春节临近,他想给母亲尽孝,但囊中羞涩,他就将一张300元的存款单PS成了3万元的存款单送给了母亲。他原以为母亲不会到银行去取钱,会把存单保存起来。谁知母亲竟马上到家门口一家工商银行去取钱,客服人员接过存款单,发现账户里只有300元,没有3万元,怀疑是假存款单骗钱,报了警。警察到来后,昆珉说出了那张假存单的原委。由于没有造成后果,民警把昆珉带回派出所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没有追究其法律责任。
儿女对父母尽孝,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赋予的必须义务,来不得半点虚假。用PS的假存款单向母亲尽孝,这不仅是对传统美德的亵渎,而且也严重违背了法律赋予的义务。这种造假行为,还触犯了刑法,涉嫌伪造文件、票据,情节严重者,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其实,对父母尽孝是可以量力而行的。如果因为自己经营不善,或者工资收入不高,囊中羞涩,可以向父母讲清原委,钱少一点、或者暂时不给钱,父母也是能够理解的,可以到自己效益好了,收入高了,再适当补上。更何况,尽孝也不只是钱的问题,多陪伴一下父母,多与父母聊聊家常,多帮父母干一点家务活,多一点关爱,同样属于尽孝。
对父母尽孝既不能用金钱替代,更不能用弄虚作假的手法来亵渎孝心。现在确实有一些子女陷入了孝心的误区,用每个月给父母一点钱就当成了尽孝,除了几个重大节日,平时总是以“工作忙”为由,极少回家看望父母。有些儿女对父母尽孝是一种价值交换,谁继承了父母的遗产,谁就应该尽孝;不继承父母遗产的,就不必尽孝。奉劝这些人尽快走出误区,回到对父母尽孝的正确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