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上海警方警情通报和发还被盗手机仪式上,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回应:警方会尽可能地向丢失和被盗手机的市民提供帮助,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手机串码找回被盗手机
昨天,记者在长宁分局看到了警方破案找回的33部苹果手机。长宁警方当场将其中的13部发还给已经查证的被盗市民,记者了解到,正是根据其中一位被盗市民范小姐提供的手机串码等线索,警方一步步找到涉嫌收赃的二手手机店,最终成功侦破此案。
去年12月7日晚7时许,范小姐在愚园路同仁医院门口行走时,被盗一部白色iphone4手机。当时她把手机放在大衣口袋里,并插着耳机在打电话,突然发现耳机里没了声音,反应过来一查口袋,发现手机不翼而飞。
范小姐随后向长宁分局江苏路派出所报警,警方根据范小姐提供的手机串码等信息,查获该手机正在被一名男子使用。在确定男子身份后,民警在某小学内找到了在此任教的李某。但李某说手机是他于12月9日在一家二手手机店购买的。警方核实后,排除了李某的嫌疑,锁定这家可疑的二手手机店。
通过明察暗访,警方发现该手机店里多部苹果手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信息,其中几部手机还有大量的短信、照片等通讯信息,很可能是被盗的赃机。经传唤,店主汪某承认了明知手机是被盗赃物仍违规收购的行为。民警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收益罪,对汪某采取强制措施。
案子破了,找寻失主也是一大难题。警方将被盗手机串码在内部资料库中查询,发现除了范小姐外,其他失窃手机都没有报案记录。经过加班加点、微博寻人,警方最终找到其中的13位失主。
草率介入侵犯他人私权
既然此案是通过手机串码定位侦破的,苹果公司又提供了通过串码定位被盗手机的软件,为什么有时警方并不愿配合查找呢?对此警方表示,软件定位其实并不靠谱,网上提供的服务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能作为破案证据,警方如果据此草率介入,甚至动用侦查手段,自身首先就触犯了法律,侵犯了他人的私权。
据江苏路派出所警长丁建秋介绍,就在3天前,他们应一位市民求助,陪同其通过定位软件追寻被盗手机,结果发现目标在谷歌地图和卫星定位地图上的位置竟然有200多米的误差,而且在不停“漂移”,最终查找失败。
“如果不能证实是刑事案件,警方就不能动用技术侦查手段,网店提供的服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弄错了,他们可以置身事外,但警方却不能。”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众说,“打个比方,如果有人报案让警方定位手机,但实际上目的是找人,警方如果不加判断就答应了,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首席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