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国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建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网络反腐也需要制度来规范,网络反腐绝不能止于“晒艳照、亮房产”,必须成为制度反腐的有益、有效的组成部分。
“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一些代表委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公民建设比较滞后,在整体公民素养还不高、法治意识不强的情况下,网络反腐同样存在隐患。
“网络反腐大部分靠文字、照片、视频等,从这些途径‘揪’贪官,容易流于表面化。”全国政协委员、儋州市副市长郑刚说,个人监督的力量比较薄弱,还可能带有不良动机或情绪,“这让网络反腐往往‘真假相掺’,其客观性会打折扣。”
郑刚进一步指出,依靠“辨认”官员的服饰、香烟、名表等反腐,难以为继。“随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以后这种反腐方式的效用会下降。”
“必须看到,网络反腐热的背后,暴露出目前举报机制不健全、渠道不畅通等体制机制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施耀忠说,正常的举报程序过于复杂,人们利用网络举报速度快、影响大、低成本,容易形成舆论气场等特点,希望以此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注意。
此外,一些代表委员认为,以“小三”“私生子”“艳照”“别墅”等内容的网络举报,伴有利益纠葛,甚至恶意攻击,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反腐的严肃性。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表示,依靠人肉搜索,曝光个人隐私、家庭成员照片进行反腐,这不是反腐的有效形式,“对他人隐私的尊重不够,甚至触犯了法律。”
施耀忠认为,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是规范网络反腐的关键问题。他建议,网络反腐制度必须法治化,包括制定法律保障对举报线索限时回应以及举报人安全,调查进展等问题做出具体的法律界定。
葛剑雄建议,对一些不良网络反腐举报信息和涉嫌侵权、打击报复性质的虚假网络反腐信息,进行综合治理,从而建立秩序保障、有法可依的网络环境。
新华社记者 傅勇涛 华晔迪
(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