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对由海南省万宁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万宁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改变管辖,由省一中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6月9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分别就被告人陈在鹏(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被告人冯小松(原万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犯强奸罪两案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海南省一中院于当日决定予以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