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反思曹魏以来国家优先的重税政策的得失,特别是隋朝失败的历史教训,发现在财政经济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国家与民争利,把老百姓剥夺到挣扎于生死线上的地步。这样做有什么危险性呢?
危险在于百姓毫无积蓄,就完全失去自救的能力。生存危机一旦点燃,就会快速演变为社会危机。从曹操确立社会军事化管理的政策以来,在国家优先发展和重税政策下,没有出现一个强大的王朝,长的数十年,短的二十来年,吹起一个水泡,马上破灭,下一个人接着再吹,越使劲吹破得越快,真是一个巨大的讽刺。可是竟然就没有人想到已经到了必须改弦更张的关头了。锅炉要爆炸了,下面还在拼命加柴火,魏征批评这些统治者是抱薪救火,非常形象。
改弦更张就是要反其道而行之,要彻底转变观念,轻徭薄赋,减税让利,放水养鱼,共同富裕首先是讲国家和老百姓同步发展。如果朝廷税收不断增加,老百姓收入不断减少,那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甚至是自掘坟墓。这些道理说到底,就四个字“藏富于民”。什么叫以民为本,这才是真正的以民为本。那么,唐朝是怎么做的呢?从统一官员思想到具体政策措施,唐朝着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正本清源,树立正确的治国思想
说到如何治国,其实并不是什么玄而又玄的理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从来都是朴实而易懂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在中国,春秋时代也有相同的思想。齐国有个著名的政治家名叫管仲,就是大家熟悉的管子,是春秋时代最早的改革家。国王齐桓公向他请教如何治国,他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先让老百姓富起来。管仲说了一句经典名言,那就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齐桓公听从管仲的意见,结果齐国很快就强大起来,成为春秋第一个霸主。这个事例告诉后人什么道理呢?那就是治国要从经济基础做起,其关键在于要让老百姓先富裕起来,实行富民政策。
唐朝在隋朝苛政和动乱摧残的废墟上重建国家,当务之急只能是与民休息,只有让老百姓活下去、富起来,才谈得上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让老百姓休养生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不要去骚扰他。宋朝的历史学家在记述唐朝社会经济状况的时候,说道:“古之善治其国而爱养斯民者,必立经常简易之法”。(《新唐书·食货志》序)其中的要点有两条:第一是要爱民,没有以民为本的思想,就不会有富民政策。第二条是要采用简明易懂的政策,更重要的是必须坚持一贯,成为“经常”之法,而不能朝令夕改,一看到百姓稍微有点钱,马上变脸加重税收。
什么是简易之法呢?中国的古代国家形成很早,几千年来一直在探讨如何治理好国家,早在西汉,也就是中国统一国家形成后不太久,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就对古代以来的治国思想作了精辟而深刻的总结,他说治国之道,“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史记·货殖列传》)。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最高明的治国者,懂得遵循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次一级的治国者则懂得因势利导,再次一级的会去教导百姓,再次一级的则建立制度去规范经济,最差劲的治国者就是与民争利。
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古代善于治理国家的领导人深深懂得社会经济有其自己的规律,要去发现规律,遵循规律,哪怕是因势利导都比自作聪明去人为地驾驭经济要好得多。因为我们对社会经济的规律并没有完全的认识,却以为认识了,做了许多人为设定的事情,结果往往违背经济规律而瞎折腾一番,甚至招致失败。所以,这个道理一定要讲深讲透,时刻不忘。以隋为鉴,唐太宗坚持以静制动,不扰民,不折腾,让遭受严重摧残的社会经济慢慢恢复。
第二,坚持藏富于民不动摇
静养不是放任不管,听任病人自生自灭,而是要调治。怎么调治呢?《新唐书·食货志》说:“量人之力而授之田,量地之产而取以给公上,量其入而出之以为用度之数”。这个药方看似简单,却包含了最基本的经济原理,那就是量力而行的三个相适应:第一是个人占有自然资源要和劳动能力相适应;第二是税收要和生产量相适应;第三是国家开支要和财政收入相适应。这三条基本原则是一个联动的有机整体,三者之间必须相互平衡,哪一个原则破坏了,另外的两条也跟着破坏,这就是“三者常相须以济而不可失,失其一则不能守其二”的意思。做到这三条,就能够实现“上爱物以养其下,下勉力以事其上,上足而下不困”,也就是郡主朝廷节俭爱民,百姓努力耕作奉献国家,官府富足而老百姓不贫困,上下互利,社会繁荣。
唐朝怎么贯彻着三条基本原则呢?
农业之本是土地。唐朝实行均田制度,按照每个青壮年劳力的耕作能力,分配给他土地。法令上规定一夫一妻可以分得120亩地,其中100亩是国家给的,用来种粮食。这个标准有什么根据呢,那就是西周以来古老的传统观念“一夫百亩”。另外的20亩地用来种桑树,用于养蚕织布。每户再分配宅基地,房前屋后,种瓜种豆。这也是有根据的,那就是传统的“男耕女织”,好一幅田园风光。显然,唐朝想建立以自给自足的自耕农为广泛基础的社会,换成今天的思维,就是要培育广大的中产阶层。古人早就认识到“有恒产者有恒心”,想要社会稳定,靠国家强力约束是缘木求鱼,贫富悬殊是南辕北辙,最大限度地扩大自耕农才是唯一正道。一夫百亩,男耕女织,如诗如画般的田园乡村,不管是儒家,还是道家、墨家,三教九流,直到近代农民希望有二十亩地,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是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社会的梦想。
唐朝均田令的规定,其实是国家分配土地的最高标准,或者是以此为限,在现实中国家没有这么多土地可以分配。但是,设立这样的标准却有利于限制大土地占有,防止贫富不均。现实中,农民拥有的土地也就是几十亩,虽然比法令规定的少,却是自耕农能力所能达到的限度,体现了上述第一条原则:“量人之力而授之田”,力所能及。
在此基础上,国家向每户农民征收赋税,大致上是每户缴纳粮食2石,布帛2丈多一点,还要为国家服劳役20天。如果一亩田打两担粮食,100亩就是200担,上交的粮食税为2%。加上其他两项,总的税率在6%左右。这是官府计算的税率。考虑到农民实际拥有的土地达不到100亩,所以,实际税率应该是2、3倍。即使如此,这个税率还是比较低的,符合唐朝“量地之产而取以给公上”,也就是以产量确定税率的第二条原则,体现了富民的思想。
有人要问,隋朝也差不多是这个税率,为什么你就光说唐朝好呢?从表面上看,隋唐两朝的税率确实差不多。如同前面曾经说过的,唐太宗读隋炀帝的文集后大惑不解,隋炀帝什么大道理都懂,说的净是圣贤的话,做的却完全相反,典型的说一套做一套,虚伪透顶。这个问题后面的对比会看得更清楚。
第三,轻徭薄赋
如果以民为本作为国策,那么富民政策就不应该是短期行为,不是让病人恢复了好抽血,而是要他变成一个健康的人。因此,富民政策必须长期坚持。怎么坚持呢?
大家知道唐太宗手下第一号宰相是房玄龄,他和杜如晦两个人号称“房杜”,是古代贤相的代表。房玄龄以多谋善断和知人善任著称,唐朝许多栋梁之才都是他发现并提携起来的。但是,人们往往没有注意到,房玄龄把很多权力交给其他大臣们,唯独紧紧抓牢财政大权。或许有人会说这是个肥缺,难怪他不肯撒手。那就大错特错。为什么呢?唐朝那个时代,事务繁忙的机构是高官贵人不愿意干的苦差事,其官职被人看不起,财政官就是其中之一。房玄龄以他首相的身份兼管财政,真是委屈他了。可他一干就是十几年,那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房玄龄认识到财政税收乃朝廷利害所在,不能随便交给其他官员处理。那么,他担心什么呢?是担心税收不足,不足以应付国家开支吗?不是的。房玄龄知道收税最能表现政绩,毕竟是钱帛财富,官员难免越收越上瘾。到了财政税收官员一门心思想要增加税收的时候,藏富于民的政策就变成伪善的口号,朝廷背离了百姓,隋朝灭亡的覆辙就在眼前。所以,他一定要自己亲自管理,把朝廷以民为本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而决不能交给聚敛之人。
我这里再讲一件事。前面说到隋朝为了增加国税而雷厉风行地查验户籍,实现人口的快速增长。隋末动乱,唐朝崛起,这期间只有短短的几年而已。但是,到唐朝统一全国的时候,户籍一下子掉到200万户,唐太宗即位时也不过300万户,比隋朝初年还少。按照古代平均每户5口来计算,隋末几年的动乱竟然损失3000多万人口,这可信吗?3000多万人,几乎等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损失的人口,可能吗?实际上还是老问题,大量的百姓趁着动乱之机从官府户籍上挣脱了,也就是说人还在,但是官府掌握不了了。对于这个问题,隋朝怎么做呢?全国上下全力以赴查验户口,把人都给找出来。唐太宗怎么做呢?他首先想到的是大乱之后,老百姓怪可怜的,这时候大动干戈查户抽税,不得人心。于是唐太宗接下这笔糊涂账,且算是放水养鱼吧。没有查户籍,不是做不到,而是不做。什么叫做难得糊涂,这就是一个范例。糊涂的人到处可见,难得糊涂的人凤毛麟角,那是大智慧。
我们来看看唐朝户籍的情况,从唐太宗即位的300万户,要到唐玄宗鼎盛时期户口才增长到1100多万户,人口从2000万人增长到6000万人。这期间户籍人口的增长率是13.5‰,属于人口的自然增长。如果同隋朝作比较,大致相同的人口数值,隋朝仅仅用了20多年就实现了,哪怕全民动员拼命生孩子也生不出来,毫无疑问属于非自然增长型。
隋朝用20年办到的事情,唐朝用了一百年。这说明什么呢?说明隋朝嘴上说的圣贤话不过是一种欺骗,而唐朝却是真正去做的,其藏富于民的政策坚定不移,不管有过多少政治风浪,一百年不曾动摇。要算账的话,光是户籍这笔账,唐太宗就让出了三分之二的赋税,不能说不多吧。以德治国不但要花大气力,而且要付出真金白银,真抓实干,而不是不要本钱地空喊。历史上有许多统治者仿佛也懂得以德治国的道理,你看他们发布的诏书,常常都说得煞有介事,到了真正实行的时候,却都缩了回去,成了叶公好龙。为什么呢?最大的原因就是割舍不了利益,都不用说减税让利,隋文帝在大灾荒发生时竟然连老百姓平日储存的义仓都舍不得打开来赈灾,就是非常说明问题的事例。说到底,还是私心物欲在作怪。所以,贯彻以德治国必须有最大的公心和胆魄胸怀。
光算经济账,实在是太小家子气了。精明人从来不聪明。你说唐太宗不会算账吗?他算的是最大的账。百姓安则天下安,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光靠钱买得来吗?隋朝末年,有人振臂一呼,王朝迅速崩溃。唐朝呢?“安史之乱”以后,发生了多次动乱和变故,首都几次陷落,但是,和造反者相比,老百姓觉得还是唐朝好,他们感念唐太宗,这才让唐朝屡屡死里逃生,有惊无险,最后东山再起。道理何在?恩在人心呐。
唐太宗身边聚集着一大批清明宽厚的政治家,其中有一位负责监察部门的名臣名叫马周,他专门上书唐太宗,指出只有“广施德化,使恩有余地,为子孙立万代之基”。什么叫积德,帮助老百姓自力更生,让他们不受战乱之苦,摆脱贫困,安居乐业。唐太宗听从魏征等大臣的意见,做了许多利国利民的事情,马周还要经常提醒他,说陛下统一国家,功勋卓著,但是,积德还很浅,还要坚持不懈,成为像尧舜禹一样的伟人,要做到“节俭於身、恩加於人”,也就是自己要简朴,待人要厚道,恩泽百姓,才能让天下万民“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社稷当然稳如泰山,唐朝三百年的基业就是这样打下来的。
第四,减轻税,管住费
唐太宗认识到,国家的力量在于民众,百姓富了,国家才能真正强大。所以,唐朝大幅度减税让利,休养生息,藏富于民。
然而,光是减税还不够。为什么呢?因为真正对社会经济发展杀伤力最大的是税外加征,换今天的话说就是费。唐朝非常注重法制,依法治国。所以,朝廷的税收是法定的,无法不收税,这是收税的基本原则。问题就从这里产生的。当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就可以随随便便开征法外之税。一切没有法定的征收,可以说都是恶税。然而,这种恶税往往打着各种旗号强加于社会,因为没有法定,我们只能把它们统统归入“费”这一类。官吏钻法律的空子,就是以费的形式强征暴敛,结果往往费大于税,而且种类多如牛毛,数额极其惊人。隋朝盘剥百姓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但是,直到灭亡,它的税率还是比较低的,是用低税来掩盖天文数字的费,其税收制度是真正的披着羊皮的狼。
唐太宗亲身经历隋朝,这一切历历在目。所以,唐朝要坚决管住税外滥收,不给官吏上下其手的机会。怎么做呢?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切征收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把收税严格纳入法律的框架内。
我们还是接着讲隋朝设立义仓的老故事吧。隋文帝用防备灾荒的名义让农民交纳粮食,再把它转变为国库收入,一件好事被搞得臭名远扬,老百姓再也不相信朝廷的所谓善举了。但是,储存粮食防备灾荒现实中不可或缺,直接关系到民众的生死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唐朝建立之后,当政者不能不重新提出建立义仓。唐太宗对此作了明确的表态,说道:“百姓储存粮食,官府负责管理,用来防备灾荒,这是利国利民的事情,值得提倡。但是这笔财物不是朝廷所要的,不能成为一笔横财,平添百姓负担。因此,这件事必须由有关部门讨论,制定法规,才可执行。”
隋唐两朝对于义仓的不同处理,所反映的不仅仅是怎样设立义仓这样一个孤立的问题,其背后体现的是两种不同的治国理念。唐太宗所坚持的是“税收法定”和“无法不征税”的根本原则,这同今日的税收理论不谋而合,虽然在中国还没能完全做到,但是这是大势所趋的必由之路。必须把一切税费纳入法制的框架之内,才能避开古代税收不断膨胀直至财政破产、王朝倾覆的陷阱。
税收法定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会有乱收费,甚至费高于税的乱象呢?那就是因为开征杂费不需要立法,所以哪个官府,哪个官员可以拍脑门收费,今天收这个,明天收那个,你也收,我也收,岂能不天下大乱?所以,收税要立法是对于朝廷任意扩张权力的制约,权力关进法制的笼子里,官府不为政绩而躁进,社会才能获得安定。魏征曾经对隋唐做过对比,说道:“隋氏以富强而丧败,动之也;我以贫穷而安宁,静之也。静之则安,动之则乱”。隋朝尽管国家富强,却国家丧亡,原因就在于朝廷好大喜功,躁进妄动。唐朝虽然贫穷,却十分安宁,就因为朝廷使社会静下来。静则安,动则乱。
如何不轻举妄动呢?在经济上就要堵住乱收费的缺口。与其重税刺激官吏急功近利,花钱做政绩,不如藏富于民。用唐太宗的话说,那就是“凡理国者,务积于人”。
藏富于民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