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桂交界的村子里,多年蔓延着一种跨越阴阳的不安。活着的怕遭贼,死了竟然还会被贼偷。这可不是什么盗墓笔记,贼手的方向也不是什么稀罕古物。说来又恐怖又怪诞,还有一点说不清的啼笑皆非,那贼偷的,是人,死人。
广西北流市六靖镇村民顾家国的尸体还是被盗了,就在他儿子花了2万块请人守尸,守了3个多月之后,还是惨遭贼手。儿子发动了几百号人帮忙寻尸,终于寻回了父亲的尸体。乡里乡亲的那些关系算下来,小偷还是亲戚,在村子里就以白事为生。警方一查,小偷近两年已经干了20多票。《南风窗》上这篇调查报道看得我简直觉得是戏,前半场的情节加上脑中浮现的画面再配上点唢呐什么的,说不定还真能有点姜文一贯的戏谑味道。
这死人偷去做什么?答案倒没多么惊恐,偷去的死人还是去当死人的——卖给不是很远的两个镇上的综治办主任,拿去火化了完成指标。案件水落石出,牵出一条盗尸产业链,没有“销赃”买家也难有偷盗。而这买家竟是殡葬管理部门的当家,顶不住严格的火葬考核,才“出此下策”,向执行力度没那么大的邻省想了个“馊主意”。
在这样的故事里,其实并没有十恶不赦的大反派。村民埋得快,执法队就得跟去挖,当事人故意指错坟害执法队挨打的事儿也没少,背指标的管理者也不好当。谴责这群人实在法制观念淡薄之余,也的确能够体会这段故事的“情节合理”。
偷尸的事不会到处有,但是为了对付考核“想方设法”的例子却很多很多。有时候不知道制定规则、标准的人究竟是否了解基层情况,不征求意见拍脑袋就出台的规定并不少,实际实施遇到问题各有千秋,机制上却难以逆向反馈影响整体,也偶有主观能动的调整空间。这样一来,唯上的习惯下,只得作假,“铤而走险”。
行政管理,应熟悉和尊重现实,从老百姓的角度想一想,多一些智慧,才会少一些闹剧和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