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5:评论/随笔
     
本版列表新闻
今日论语~~~
今日论语~~~
今日论语~~~
今日论语~~~
今日论语~~~
今日论语~~~
     
2016年08月24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论语
城管“贴条权”之争下的治理难
文澜
  文澜

  住建部近日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

  就此不少媒体将城管“贴条权”单列出来,作为最能吸引公众眼球的“亮点”。其实,通读这一征求意见稿,会发现其中值得关注的地方,远不仅“贴条权”一处。

  由住建部发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虽然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出现,但从法律法规制定的流程上看,已经部分实现了通过部门法规的形式,对城管执法的合法性进行制度层面上的赋权。城市拥有良好的秩序,离不开有效的城市管理。时间追溯到秦汉、隋唐、明清,无论是“市令”还是“里坊制”“保甲制”,虽然名称不同,却都有当代城市管理机构的影子。

  而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城管制度,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产生之初,城管身上就肩负着管理市容市貌、规范城市秩序的职责。然而,这一身具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却始终面临着法律定位上的尴尬。没有相应的制度依据,缺乏统一的职业规范,让本该成为城市守护者的城管队员,甚至陷入沦为民众“对立面”的窘境。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城管暴力执法乱象,也和城管地位界定模糊不清不无关系。

  就“贴条权”本身而言,并非“前无古人”的制度设计。据相关人士介绍,十几年前国务院曾明确发布,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归公安交管部门,非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归城管部门。但因每个城市的情况不同,有些城市的交管部门没有交出非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如果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全部划给城管执法部门,算是有所进步,但又可能出现难以执法到位的问题。”随着都市汽车保有量的激增,人们把关注的目光更多地投向“贴条权”,这不难理解。

  在城管“贴条权”这个问题上,处于社会不同位置的人,观点会截然不同。部分有车位的车主,自然希望交通违法贴条“除恶务尽”,让所有没有车位、乱停车的车主都受到严厉惩罚,还城市道路以本来的畅通。而那些苦于停车难、停车贵的个人,则很难对此话题产生共鸣。

  从根本上讲,城管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城市秩序。日益凸显的城市治理矛盾,才是舆论屡屡把城管推上风口浪尖的原因。此次住建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未来全国城管将要统一执法制服标志标识,同时也从城管的执法范围、执法监督、执法措施、执法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界定,还规定协管数量不得超过在编执法人员,这些赋权与限权本身,都是对城管制度的有效调整。

  因此,人们在关注城管能否“贴条”之余,还应该多关注城市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利益冲突,帮助构建更和谐美好的城市家园。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要闻
   第A04版:要闻
   第A05版:评论/随笔
   第A06版:新民邻声·热线/上海新闻
   第A07版:综合新闻/新民邻声·话题
   第A08版:上海新闻
   第A09版:上海新闻
   第A10版:广告
   第A11版:社会新闻
   第A12版:财经新闻
   第A13版:中国新闻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文体新闻
   第A17版:文体新闻/文娱
   第A18版:体育/文体新闻
   第A19版:蓝天下的至爱
   第A20版:夜光杯
   第A21版:夜光杯
   第A22版:阅读/连载
   第A23版:新民健康
   第A24版:慢病/新民健康
   第A25版:新民健康/医技
   第A26版:互动/新民健康
   第B01版:新民教育
   第B02版:上海教研/新民教育
   第B03版:新民教育/上海教研
   第B04版:校园内外/新民教育
   第B05版:汽车周刊
   第B06版:车界车市/汽车周刊
城管“贴条权”之争下的治理难
两种表情
世界一流的距离
不反思反“比烂”更显思想“先腐”
波动
尿疗与常识
美国版评论/随笔A05城管“贴条权”之争下的治理难 2016-08-24 2 2016年08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