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微博发布于11月14日下午。有网友提出:告状者被其他同学说出真相还想抵赖,也就是说他不承认勒索同学,老师最后怎么确定真相的?王老师坦言,因为“告状者”有多次信用问题且眼神躲闪,被识破后也承认了错误。这位王老师其实是任教了十五年的宁波小学老师王悦微。
根据多年在一线执教的经验,她将告状分为三类:一类告状是出于儿童朴素的道德感,他们要指出那些破坏规则的行为,比如考试作弊、逃值日、赖作业。告状,只是出于简单的是非判断;第二类告状是因为自己的利益被侵犯,比如被人欺负、捉弄,虽然这种骚扰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严重,却是让学生感到不舒服的事件;第三类,其实在学生群体中也不少见,那就是一种损人利己的心态,出于嫉妒或是威胁的动机,告发他人。这种告状,堪称“儿童版告密”。
同时,她也给出了三种应对态度与做法:第一类告状:这类告状,王老师觉得对学生成长是有利的。不过,她处理这种告状的一大原则就是不会因此奖励任何提供信息的人。在它看来实现公正本身就是对他们最大最好的奖励。第二类告状:她指出,老师一定要做好法官兼老娘舅的角色,在处理好纠纷之外,也要教给学生一些与人交往的技巧和方式,告诉他们在遇到自己情绪很差的时候该如何排解,当别人有矛盾的时候如何处理。像这类告状,她一般都是私下里一对一地沟通教育。第三类告状:在王老师看来是最需要教师警惕的,老师绝不能培养学生来做告密者,这是很可怕的。对这种心态的扭转,远比纠正学生的违纪行为更重要。
最后,她也表示对于“打小报告”的同学应该予以正确的态度,对学生告状,她觉得,不能一概而论之,简单归纳为“告密”,这是不公平的。“我理解在当下社会,人们更热切地希望一个光明、公正、平等的环境,鄙视告密也正常,只是对儿童来说,他们真的不该承受这么重的一个指责。”
摘编自:新民晚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