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分流—小分类
大分流:建立符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的综合垃圾分流方式,每村设立综合垃圾中转站,在原有生活垃圾房的基础上,改造增设农业生产垃圾集中投放及回收点、建筑(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
小分类:按照易懂易操作的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实施干、湿、可回收、有害垃圾的四分类,推行“两次四分法”。
大村规—小民约
在广泛发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健全自治、共治的垃圾治理体系,探索循序渐进的刚性约束机制。
大村规:通过村民听证会和代表会议,将垃圾分类列入村规,纳入“村民自治指导委员会—五长制(河长、路长、园长、棚长、站长)”管理范畴;依据桶长对家庭户的月考核结果,对连续三次未达到分类要求的农户,每月收取垃圾处理费,并纳入村垃圾分类专项基金。
小民约:通过村民评议的方式,积极引导将垃圾分类作为文明家庭、美丽庭院的评选条件,对月考核结果累计三次以上不合格的农户采取评选一票否决制。
大站长—小桶长
建立“家庭户—小桶长—大站长—村委会/镇职能部门”四级考核体系和考核标准,以机制推动垃圾分类治理的长效常态。
小桶长考核家庭户:设立桶长,每位桶长负责50-100户农户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考核和农户垃圾桶到村综合垃圾中转站的分类收运工作,每天对家庭户垃圾分类作出评价,每月累计综合成绩,为未达标收取垃圾处理费和优秀评选提供依据。
大站长考核小桶长:每个村综合垃圾中转站配备一名大站长,负责垃圾站日常管理的监督,对小桶长进行指导考核,桶长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挂钩。
镇、村考核大站长:镇职能部门会同村委会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交叉监督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年度村环境生态补贴转移支付额度相挂钩。
大评比—小奖励
切实发挥农民在垃圾分类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不断提升农户的仪式感、荣誉感和幸福感。
大评比:按村、组设立垃圾分类“排行榜”,针对垃圾分类、宅前屋后环境、陈年垃圾等方面,村民自治指导委员会结合桶长考核结果,每月评选星级户、达标户。
小奖励: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的星级户、达标户,给予适当的奖励;通过可回收垃圾智能投放,建立“绿色账户”,让奖励“看得见、摸得着”。
在积极实践“四大四小”的同时,航头镇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原则,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农村综合垃圾闭环治理。
下一步,航头镇将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治理,探索秸杆等就地分类处置利用体系,真正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农业生产垃圾无害资源化、大件建筑垃圾集中管控化的治理目标。
王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