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俩在车上开展了一场有关“作弊”话题的深入探讨。我就展开分析,从“作弊”一词本身就是一个贬义词说起,着重分析了“不好”的原因所在。“作弊”对于作弊者是以“损人”开始到“损己”结束。“损人”是因为作弊者采用了不正当的方法,把别人的“分数”占为己有,一次或多次考试成绩明显好于往常,好于其他同学。这样使作弊者极易赢得老师的表扬,家长的满意。可同时,造成了一定范围内其他同学学习成绩的“下降”,被老师猜疑,甚至被家长打骂。这部分学生除了在心理上承受不必要的紧张外,在诚信和道德上也面临艰难抉择:若跟着作弊,则知错犯错;若拒绝作弊,则或许又“遭殃”。这是作弊最为典型的给其他人造成的伤害。
然而作弊者对于他人造成的伤害再大也是有限的,对部分其他同学也许还有积极的反作用。可对于他自己却是“致命”的。由于通过作弊赢得了老师、家长乃至同学的肯定或羡慕,使暂时的“获利”极有可能诱导他继续这样干,把本该放在学习上的精力和时间,或浪费掉,或用于如何作弊上。一个人的作弊次数越多,时间越长,从表面上看他得利越多,可实际他失去更多,而且失去的并不仅仅是知识的拥有上。任何一个作弊者得到的仅是短暂的“虚有”,真实得到的是老师更为严厉的批评,家长更为严厉的“制裁”。一旦作弊结束,先前得到的赞扬全部变成成倍的“惩罚”。所以,作弊者最终收获的必然是“损己”的结果。做一件事既不利人又不利己,那还有什么“好”可言。
整个“研讨”过程,女儿认真听着,还不时插话或追问。随着疑问渐渐解开,她对“作弊”的理解也从知其然深化为知其所以然。就这样,我与女儿间进行的关于“作弊好不好”的研讨,最终定格于:“爸爸,原本我就不可能作弊,现在更不可能作弊。” 朱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