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综合新闻
 第A03版:民生新闻
 第A04版:社会新闻
 第A05版:文娱新闻
 第A06版:文娱新闻
 第A07版:文娱新闻
 第A08版:目击
 第A09版:体育新闻
 第A10版:体育新闻
 第A11版:体育新闻
 第A12版:来信来论
 第A13版:读者之声
 第A14版:中国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国际新闻
 第B01版:星期天夜光杯
 第B02版:星期天夜光杯·夜光杯
 第B03版:星期天夜光杯·夜光杯
 第B04版:星期天夜光杯· 连载
 第B05版:星期天夜光杯· 万象
 第B06版:星期天夜光杯·读书乐
 第B07版:星期天夜光杯·谈话
 第B08版:星期天夜光杯·音乐舞蹈
 第B09版:星期天夜光杯·影视地带
 第B10版:星期天夜光杯·民间收藏
 第B11版:星期天夜光杯·东方大律师
 第B12版:星期天夜光杯·百姓纪事
 第B13版:星期天夜光杯·上海珍档
 第B14版:星期天夜光杯·快乐作文
 第B15版:星期天夜光杯·市井故事
 第B16版:星期天夜光杯·军事博览
 第B17版:求职
 第B18版:求职· 教育培训
 第B19版:求职·教育培训
 第B20版:求职· 培训动态
 第B21版:求职· 培训动态
 第B22版:求职· 培训资讯
 第B23版:求职· 教育培训
 第B24版:求职· 培训动态
 第B25版:求职· 外语培训
 第B26版:求职· 移民沙龙
 第B27版:求职· 移民指南
 第B28版:求职· 留学动态
 第B29版:求职· 移民动态
 第B30版:求职· 留学扫瞄
 第B31版:求职· 留学参谋
 第B32版:求职· 教育培训
 第B33版:求职周刊
 第B34版:求职·招聘培训
 第B35版:求职·广告
 第B36版:求职·外语培训
 第B37版:求职·培训动态
 第B38版:求职·留学培训
 第B39版:求职·培训动态
 第B40版:求职·教育培训
第B11版: 星期天夜光杯·东方大律师
    
本版新闻列表
  
2007年7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习生是劳动者吗?

须海波 丁洁泉


  ◆ 须海波

  ◆ 丁洁泉

  小丁是一名大三学生,学校为了提高学生的就业率,要求学生在大三时期便去相关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为此学校还组织了相关的招聘会。在一场招聘会上,小丁被一家医院录取,医院也和她签订了实习合同。

  实习半年后,小丁的同学陆续被各自的实习单位正式聘用,惟独小丁的工作还没有着落。小丁找到了医院的药剂科主任,主任当场肯定了她的工作,同时还告知小丁,她的留用申请已经提交上去,这就传递着小丁可能被录用的信息。于是小丁加倍努力地工作。未料,实习近一年的时候,该部门又来了一名实习生,小丁当即被告知不可能被录用。

  她再去找主任询问,主任却说医院人员饱和,没有空缺职位。

  小丁认为医院是故意隐瞒事实,拖延时间,剥削她的劳动。如果一开始医院就说清楚没有空缺职位,她至少可以权衡一下再作选择。可恼的是医院在实习期间还没有给她任何补贴。为了能够在医院留用,小丁像大多数实习生一样对实习费问题选择了沉默,没有提出什么异议。可沉默并不代表放弃权利呀?!

  也有人告诉小丁,尽管她在医院的工作名义上是实习,但实际付出那么多劳动,应该适用《劳动法》,医院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而且医院没有支付任何工资报酬更是不合法的。而医院则认为实习期合同不作为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至于补贴问题,实习合同中本来就没有约定。

  那么,实习生小丁是劳动者吗?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有没有法律的保护?碰上实习单位故意隐瞒信息,压榨实习生的劳动力又该如何应对?

  【律师观点】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陆胤 律师

  小丁如果想要讨个说法,就一定要理清小丁与医院、学校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因此,小丁与学校之间存在教育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系从小丁成为大学生时开始一直持续到毕业离校,且不会因为小丁在校期间的实习而影响该法律关系的存续。

  由于小丁不是劳动者,因此她与医院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由于小丁到医院工作的行为是基于学校组织到医院的实习行为,而实习严格意义上讲,是学校教育内容的一部分,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因此,小丁与医院发生的实习关系是小丁与学校教育法律关系的延伸,医院是受学校委托为小丁提供实习教学机会。

  当然,这些都是正常情况下合理的安排,但是法律的合理安排并不能排除被滥用的可能。在本案中,显然医院存在以实习为名,行廉价使用劳动力之实,这种行为应当受到道义上的谴责,但是尚无法律制裁的措施。

  就此事来说,学校难辞其咎。实习本来就是学校教学实践的组成部分,即使从与就业相衔接的角度考虑,将实习与潜在用人单位相联系并无不可,但是也要在过程中加强管理,不能放任自流。

  首先,学校应当出面组织具备良好信用的用人单位作为实习单位,对于类似本案中这家医院,就应当从实习单位中剔除出去。

  其次,学校应当出面与实习单位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和较好的实习条件。虽然实习生不是劳动者,但是在实习中依然发生劳动行为,因此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以及对于实习生付出劳动所给予的报酬。为了避免学校之间的差异造成不公平,教育部门可以对实习条件作出统一的规定。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