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焦点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科教卫新闻
 第A06版:民生新闻
 第A07版:社会新闻
 第A08版: 专版
 第A09版:目 击
 第A10版:早间点击
 第A11版:中国新闻
 第A12版:中国新闻
 第A13版:国际新闻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广 告
 第A17版:文娱新闻
 第A18版:文娱新闻
 第A19版:文娱新闻
 第A20版:广 告
 第A21版:体育新闻
 第A22版:体育新闻
 第A23版:体育新闻
 第A24版:体育新闻
 第A25版:上海人家
 第A26版:法治视窗
 第A27版:投资理财
 第A28版:广告
 第A29版:上海地产
 第A30版:股市分析
 第A31版:公众服务
 第A32版:上海地产
 第B01版:生活之友
 第B02版:生活之友·行家点拔
 第B03版:广告
 第B04版:拍卖指南
 第B05版:夜光杯
 第B06版:夜光杯
 第B07版:连载
 第B08版:阅读
 第B09版:好吃周刊
 第B10版:好吃 · 酒旗茶垆
 第B11版:好吃·调味金指
 第B12版:好吃·吃遍中国
 第B13版:上海地产
 第B14版:上海地产
 第B15版:上海地产
 第B16版:专题
 第B18版:上海地产·天天搜楼
 第B19版:广告
 第B20版:广告
    
2007年7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穿卷帘门 储户闪了腰
因伤丢了工作的黄女士获赔近九千元
袁玮


  本报讯 (通讯员 潘文婕 记者 袁玮)交易时间已过,心急慌忙的储户黄女士不慎被正在关闭的卷帘门碰伤,还因此丢了工作。黄女士一怒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日前徐汇区法院作出判决,银行赔偿黄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8951.02元。

  去年9月2日下午,黄女士前往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因中途需要上洗手间而离开营业厅,再返回时交易时间已过。当保安按惯例关闭边门的卷帘门时,黄女士强行通过,导致卷帘门伤及腰椎。经验伤及医疗诊断表明,黄女士腰5—骶1轻度椎间盘突出,腰3—腰5椎间盘膨隆,为外伤性腰椎间盘突出、颈部软组织挫伤,但腰部损伤未达到伤残等级。

  由于黄女士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此次受伤使她无法继续胜任工作,继而被单位辞退。黄女士因此大受打击,遂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2.5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同时保留主张后续治疗费的权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在未能保证储户安全的情况下关闭卷帘门,对黄女士的受伤存在过错。而黄女士对潜在的危险估计不足,同样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由于黄女士的受伤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法院不予支持,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酌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有关法律人士指出,银行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首先应保障储户的人身安全,尽可能避免储户受到伤害;而储户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也应理性地提出诉讼请求。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