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真的不可避免吗? 郭 强 |
今夏以来,一连串水污染事件成为触目惊心的公共危机。就江苏而言,太湖蓝藻大规模暴发造成近百万无锡市民生活用水困难的影响还没有平息,沭阳又因过境水污染导致20万人断水40多个小时。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是在这些复杂的原因中有一个原因非常突出和明显,这就是地方政府的观念问题。 比如,事发地区某位领导在接受中外媒体采访时表示,世界上许多工业化国家都经历过环境危机,英国作为早期的工业化国家,其首都伦敦曾是“雾都”,而泰晤士河也曾是条“臭水河”,他因此认为生态遭破坏的问题是“经历了工业化初期、中期正向后期推进的特定发展阶段的问题”。从这个观点来看,在工业化过程中环境危机似乎就是不可避免的。难道历史的逻辑真的如此吗? 在一些领导和企业家中,实际上存在着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实现工业化必然要付出生态环境被破坏的代价,认为在工业化过程中须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正是有这种思想观点的作祟才有污染的地方主义保护,政府的无视纵容,才酿成一次次的突发危机最终演变为危险常态。很多企业非法排污“一查就关、一走就开”,对环评审批时做出的承诺也不兑现。十多年来国家斥巨资治理“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但治理的速度远远赶不上破坏的速度,至今这些本已改善的流域又被重新污染。记得为配合“太湖2000年变清”目标,流域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治理活动,1999年12月31日24时,流域内两省一市的负责人宣告:1035家重点污染企业“悉数关闭”,辖区内再无超标排污企业。不幸,太湖没有如期“变清”。在一次次“治污行动”和三令五申面前,掩耳盗铃的还是我们自己。 我国有些地方快速发展而生态环境又得到很好保护的实践证明,只要抛弃只顾经济发展不计其他的粗放增长方式,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采取果断措施节能减排,是可以避免生态危机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所以,必须改变那种同科学发展观相悖的思想观点,因为在错误的观点指导下,必然就会有不正确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