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焦点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民生新闻
 第A06版:科教卫新闻
 第A07版:社会新闻
 第A08版:社会新闻
 第A09版:目击
 第A10版:法治视窗
 第A11版:读者之声
 第A12版:广 告
 第A13版:早间点击
 第A14版:中国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国际新闻
 第A17版:文娱新闻
 第A18版:文娱新闻
 第A19版:文娱新闻
 第A20版:广 告
 第A21版:广 告
 第A22版:体育新闻
 第A23版:体育新闻
 第A24版:体育新闻
 第B01版:财经周刊
 第B02版:财经周刊·金融投资
 第B03版:财经周刊·理财广角
 第B04版:财经周刊 · 彩票看点
 第B05版:夜光杯
 第B06版:夜光杯
 第B07版:连载
 第B08版:阅读
 第B09版:康健园周刊
 第B10版:康健园·养生
 第B11版:资讯生活·商务
 第B12版:康健园·康复
 第B13版:教育周刊
 第B14版:教育周刊·暑假生活
 第B15版:教育周刊·升学指导
 第B16版:教育周刊·早教沙龙
  
2007年7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向请托人“低买高卖”房屋汽车
受贿额:当地市场价与实际支付价差额


    《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考虑到这类交易行为的对象多为大宗贵重物品,如简单规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达到受贿犯罪的定罪数额起点的,都将构成受贿犯罪,则有可能混淆正常交易与权钱交易的界限,也不利于控制打击面。为此,《意见》规定了“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的限制性条件。

  针对《意见》规定的“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两高”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人实际获取的好处是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以此认定受贿数额符合刑法规定。

  《意见》还明确,“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受贿。”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