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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受害者尽快走出恶梦

尹卫国


  山西省洪洞县政府决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四百七十元的三倍,即每人每月一千四百一十元给“黑砖窑”农民工补发工资,另再给每人送上一千元慰问金。笔者认为,给受害者物质补偿是完全应该的。然而,仅仅给予物质补偿是不够的,还必须给予精神补偿与抚慰。

  必须看到,当地政府这样做实乃在巨大的社会舆论和道德压力下的被动之举。在此之前,河南省近千名家长成群结队到山西寻找失踪孩子,向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求助,得到的是一脸冷漠。如果没有中央领导批示,情况就不会是现在这样。因此,当地政府对受害者的“亲善”之举并不能免除其对“黑砖窑”的失察之责。

  “黑砖窑”在山西一些地方“遍地开花”,农民工包括童工遭受着非人的折磨,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孩子们个个蓬头垢面,赤手光脚,砖车拉不动时,监工就在后面用鞭子抽……真是令人发指!在这种地狱般的环境中,受害人极度恐惧,对未来、对生活无不失望。遗憾的是,除了洪洞县外,其他地方至今未作给受害农民工以物质补偿的承诺,更不要谈精神补偿与抚慰了。

  建议相关部门彻底查处“黑砖窑”事件,在出现“黑砖窑”的所有地域落实对受害农民工的物质补偿,并组织心理医生对受害者尤其是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疗伤,予以疏导和抚慰,帮助消除余悸,使他们尽快从恶梦中走出来,迎接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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