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体内藏毒千余粒 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判刑十五年 袁玮 梁志明 |
本报讯(通讯员梁志明 记者袁玮)为获取巨额利益,一妇女竟将1708粒毒品药片藏入体内,准备运到老家。日前,长宁区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郭秀芳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 郭秀芳系安徽蚌埠人,之前一直在云南打工。她在西双版纳向人购买了毒品药片后,准备采用体内藏毒的方法带回老家安徽。今年2月1日,她将1708粒药片状冰毒用塑料袋和避孕套包裹,分装成两袋,分别藏入肛门及阴道内,乘坐飞机由西双版纳抵达上海虹桥机场。在机场到达大厅,公安人员发现她十分 可疑,言语矛盾,便将她带至医院拍片检查。后郭秀芳交代了体内藏毒的事实,并从体内排出两包毒品。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送检的153.61克药片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庭上,郭秀芳提出她所携带的毒品用于自己平时吸食,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秀芳明知是毒品而采用体内携带的方法,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其长途运输毒品数量巨大,超出了自用的合理范围,故法院对其辩解不予采信,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