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办婚宴 楼下全武行 新郎新娘心生不快拒付婚宴餐费未获法院支持 鲁雁南 严剑漪 |
本报讯 (通讯员 严剑漪 记者 鲁雁南)楼上喜气洋洋操办婚事,楼下新娘表哥和保安却为了停车大打出手。想起结婚当日的不愉快,新郎金先生和新娘叶小姐拒付酒店餐饮费,被酒店告上法庭。两人又反诉酒店,提出“餐费打5折,同时扣除没有实际享用的4桌宴席并赔偿丢失的结婚照海报”的要求。浦东新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被告金先生和叶小姐应给付原告上海浦东音乐之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乐之声大酒店)餐饮费人民币4万余元,对其反诉请求不予支持。 事件:停车起争执 去年9月9日,金先生和叶小姐与音乐之声大酒店签订婚宴协议约定:酒店为两人10月7日的婚礼提供婚宴26席(备2席),每席价格为人民币1600元。孰料,婚宴当天下午,载着亲朋好友的大巴士正准备进入酒店所在大厦停车场时,被当班的两名保安拦下,称大巴士不能停入。新娘表哥向保安提出,让车子进停车场放下客人后再调个头出来,但对方仍不同意。无奈之下,大巴士停在旁边一所学校外面,新娘表哥把客人送进大厦,经过停车场时回头用上海话说了一句“你们这些保安这么不讲道理”,话音刚落,一名保安就边骂边动手掐住他头颈,朝其左眼狠狠地打了一拳。新娘表哥当天报案时称,当时有4名保安一起围攻他,整个被打过程持续了10分钟。 被告:婚宴被“搅局” 庭审中,被告金先生的代理律师拿出了酒店的《订座卡》,卡背面标识着酒店所在的位置,并明确承诺“地下二层免费停车”。代理律师认为,据此有理由认为所有车辆均可以停放,而当大巴士被阻止停放时,酒店不肯出面解决,发生打架事件后,酒店依然不肯出面协调,违反了婚宴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 新娘一方家属也到庭作证,表示当天由于发生了打架事件,女方这一边基本没有什么人在婚宴上吃饭,主桌上只有二三个人,另外还有三四桌空着。“新娘看到自己亲人被打,还要强颜欢笑,而面对客人稀少的餐桌,酒店只是一味上菜,难道我们来酒店举办婚宴只是为了吃菜?”被告律师指出,酒店的行为让消费者难以忍受。 原告:纠纷已解决 原告音乐之声大酒店面对新郎新娘的指责也非常无奈,酒店方表示,地下停车场是限高的,且由物业管理,酒店不是不肯管,而是不能管,新娘的亲友与保安发生争执与履行婚宴协议无关,况且事后该纠纷经过公安机关处理已经解决,伤者也得到了经济补偿,因此酒店要求新人支付餐费是完全正当的。 法院:应履行协议 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酒店与金先生夫妇签订了婚宴协议,并按约提供了宴席,金先生夫妇应按约支付相应的价款。至于被告亲属在大巴士已在他处停放妥当的情况下,在返回酒店途中又与物业公司保安发生冲突,其在冲突中被打致伤的结果与履行婚宴协议无因果关系。另外,酒店只为被告提供摆放海报的场地,无保管责任,被告未能提供海报系原告方隐藏或损毁的证据,故被告以原告酒店履行合同有瑕疵而提出的反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