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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酒店门童试用期将满贪心铸错
上午索小费 下午被开除

孙云


    本报讯 (记者 孙云)昨天上午,瑞峰公寓酒店一名试用期将满的门童向出租车司机和住客索要小费,虽然当时得到了30元“意外之财”,下午却为此丢了饭碗。

  上午10时,出租车司机陆师傅驾车在延安西路的瑞峰公寓酒店附近下客,酒店一名年轻的门童走上来问他:“浦东机场去哇?便宜点,20元。”陆师傅一听就明白了,这是借介绍“好生意”索要小费,这种行为在本市一些酒店相当普遍。他留了个心眼,付了20元之后,以今后再拉生意为名,向门童索要了手机号码。随后,门童介绍了一名40多岁的韩国客人上车,而且还问他讨了10元钱小费。

  陆师傅向本报反映后,记者将情况提供给酒店。酒店大堂经理钟先生调查后证实情况属实,并表示酒店明令禁止向客人收取小费,不仅将开除这名员工,下午还将召开员工大会整顿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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