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印象中,手握公权力的执法者在面对违法经营者时,是比较硬气的。然而,有时候事实并非如此。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执法监督员郑幼卿,与涉嫌“医疗欺诈”的厦门国泰妇产医院较量了一年。几经波折,这家民营医院一度被厦门市卫生局吊销执业许可证。但几个月后,它竟通过行政复议“起死回生”。而郑幼卿作为执法者,对此束手无策。
整件事情,处处透着诡异。国泰医院的部分违法事实,媒体今年1月就做过报道。厦门市卫生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出人意料的是,国泰医院无视吊证的处罚,依然公开营业。随后,竟然“因考虑到社会维稳,有200多名员工要就业和国泰的经济损失”,行政处罚被停止执行。最后,行政复议的初步意见虽然认为“案件本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但“考虑到……吊证会引起社会震动,出现社会不安定因素,故决定不吊证”。
至此,国泰医院打了一个“漂亮”的迂回战。它不跟直接执法者硬碰硬,而是摆出“承认错误”的低姿态,演出一场“200多名员工要就业”的苦情戏(而医院去年的工资清单上只有90多人,且有一部分是只领工资的),就让吊证的严厉处罚直线降格为“改过自新”的“挠痒痒”式警告。且不论这家民营医院为何有这样的“能量”,就说以“社会维稳”作为轻轻放过国泰医院的理由,恐怕就不能让人信服。
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在当下,也确实存在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需要谨慎妥善处理。但是,不能把一般性的矛盾和纠纷,统统上升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以“维稳”为理由阻碍正常的执法工作。执法部门处罚违法者,当然会在其内部引起震动,甚至牵连到一些无辜的工作人员,但这些后续问题,应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化解,而不是放弃执法、纵容违法。如果医院确实整顿了违法现象,通过一定的程序后,也可以恢复经营。但问题是,“复活”的国泰医院,违法情况未改,本应消失的计划生育科还堂而皇之地存在,本应摘掉的“二级妇产医院”的帽子仍然戴着,一场违规手术又差点让产妇送命……试问,这些难道就不是“社会不安定因素”?这样的医院就能通过行政复议“起死回生”?
要维护违法医院的所谓“稳定”,必然维护不了受害患者的合法权益。接受违法医院的“苦情”表演,却不顾广大患者利益受损,显然丧失了依法行政和公平处事的原则。这样的“维稳”,根本是跑偏了方向,是在消耗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公信力;掩盖矛盾,只会埋下更大隐患,这样的后果,为国泰医院“撑腰”者考虑过没有?
依法行政的执法者,却落入束手无策的境地,说明法治的“腰杆”还不够硬。要减少片面化的“维稳”现象,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坚守依法执政的理念,更需要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