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9日、10日,山西运城女子吕某某的家人先后3次来到太原公安局迎泽分局文庙派出所报案称,吕某某说,4月5日中午,她在太原火车站候车厅被人麻醉失去知觉,醒来时发现被拘禁在一处废弃平房中,手脚被捆,上身外套及牛仔裤被脱去,随身的财物被抢走。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随即立案、展开侦查。经医院检验,吕某某未遭受性侵犯,也无任何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同时,民警对吕某某身上携带的一张建行卡进行调查,查询到4月6日吕某某在石家庄火车站河北银行的取款记录及视频监控资料。
在警方提供的相关证据面前,吕某某对虚报假警的事实供认不讳。吕某某承认,她在河北游玩3天后返回太原,报假警是为了逃避家人的责问。
在吕某某失去联系期间,有网站相继出现《山西女孩火车站被“拽”后迷晕遭囚禁》的不实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另一起案件的案情为:4月8日,文庙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刚从邮政储蓄所取出的4.5万元现金被两名男子抢夺。但办案民警随后查询报案人提供的银行卡取款账单,发现报案人张某从4月2日至7日,将父亲打到其银行卡用于购买QQ汽车的4.5万元现金分多次提出。报警当日,该银行卡并未被提取现金。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张某对谎报被抢警情、蒙骗家人的事实供认不讳,还承认取出的钱款全被他用于打台球赌钱挥霍。
按照法律规定,目前报假警的两人均已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太原警方提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