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演艺圈两名女明星黄奕和霍思燕在微博上展开的“口水战”引起网友关注。今年3月,静安法院正式立案受理黄奕诉霍思燕名誉侵权案,尽管霍思燕就该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该案最终确定仍在静安法院审理。
黄奕在诉状中称,她平时和霍思燕接触甚少。去年10月,霍思燕却在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连发3篇微博,用暗示影射的方式贬损自己。“特别是2011年10月18日14时21分的微博内容直接给出了@黄奕的指向,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和贬损。”黄奕表示,这些微博捏造事实,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各大知名媒体均以“霍思燕黄奕骂战”等类似标题做了报道,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为此,黄奕状告到法院,要求霍思燕停止对自己名誉权的侵害,将留存于霍思燕新浪微博的3篇对自己不利的微博内容删除;向自己赔礼道歉,道歉内容在新浪微博刊载;诉讼费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