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已逾一年。在回答如何解决处理好市民反映的“在社区配不到药”等问题时,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今天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了上海目前的一些基本做法,同时建议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选用同类“替代药品”,尝试改变原有的用药习惯。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确实也会造成一些药品无法继续在社区配备使用,主要有两个方面情况:一是该药品通用名未能纳入到688种药品范畴。由于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上海381种增补药物都是经过多轮医学专家评审选出,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能够完全满足社区的基本医疗需求。对于未能纳入688种目录的非基本药物,一般均能在688种范围内找到同类替代药品。二是该药品商品名未能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中标。其主要原因是与同品规其他企业药品相比,或质量分较低,或价格过高,或投标过程违反规则,等等。对于这种情况,完全可以使用同一个通用名而仅仅不同企业生产的、不同商品名的中标产品替代(其化学成分都是相同的),中标产品一般都具有更好的性价比。
徐建光对市民群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配药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尤其是遇到“配不到药”的情况,患者可在社区医生指导下,使用688种基本药物之内的替代药品,不必过于坚持原有的用药习惯。各社区卫生中心目前都设立了基本药物专门咨询窗口,市民遇到问题可作专门咨询。市民也可在就诊前自行查阅社区卫生中心公示的本中心药品替代一览表,对可替代药品有一个初步了解。对于688种基本药物范围内而所在社区卫生中心对此通用名药品均未配备的情况,市民可向该社区卫生中心反映,对于反映集中的药品,社区卫生中心将定期调整和补充药品配备种类,尽可能满足居民的合理需求。经咨询社区医务人员后确需继续使用原来的非基本药物,建议患者去就近的二级医院复诊并配备该药品,因为二级医院排队时间要比三级医院明显缩短。此外,如果本市医保病人的个人账户段尚有余额的,也可考虑请社区医生开具这些非基本药物的处方,患者直接凭处方(对非处方药则无需处方)至就近的医保定点药店使用医保卡购买该药品,也是非常便捷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