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杭州消费者魏和平向杭州达芬奇家居南山路店预订了一批号称为“意大利原装进口”的卡布丽缇系列实木家具,并支付超过300万元的货款。同年7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达芬奇家具产品涉嫌造假。看到新闻后,魏和平向达芬奇提出退货,但遭到拒绝。达芬奇方面的理由是,魏和平并没有收到家具,不能主观臆测家具质量有问题。去年11月,魏和平以宣传欺诈为由,一纸诉状将达芬奇告上法庭。
原告的代理律师曾表示,其实上法院前,达芬奇的营销人员曾经同意魏先生退货,手续也在办理过程中,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出现变故,所以坚决不同意魏先生退货。
法院认为,2011年12月上海市工商行政局对达芬奇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在经销过程中违反了产品质量法以及广告法的规定,达芬奇公司也交了罚款。法院认定,达芬奇在与消费者缔约过程中,对产品材质和品牌进行了虚假、夸大宣传从而误导消费者,因此判决达芬奇返还客户323万多元货款。
达芬奇方面显然对这一判决并不认可,认为自己销售的所有卡布丽缇家具均在意大利制造,并原装进口至中国,所以在法庭上坚称没有造假,否认误导消费者。
业内人士认为,这个案例一旦确定后,其他消费者的索赔就会相对顺畅得多。这个结果将对今后同类商业纠纷审判有重要指导作用。
(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