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指责“哗众取宠”
记者看到,云台路上这家“兴顺福”鞋店外,有一个高2米宽0.4米的灯箱广告,上面用黑色大字醒目写着“50岁以下人免进”,在“以下人”三个字上,还特意画了一个大红色的禁止标志。灯箱下方,则用较小的红色字体标有“除非您想孝敬长辈”。
“难道店里的商品,是50岁以下消费者不能购买的吗?”顾客表示,这是明显的“哗众取宠”。
记者看到,有些年轻人本想进鞋店看一看,但看到这样的广告语,一下子扭头就走。“年龄歧视不说,还伤害我们的感情!都说顾客是‘上帝’,哪有按年龄来划分的?”
据了解,“兴顺福”是针对50岁以上中老年人的鞋类品牌,但如此宣传,不仅没有起到效果,反倒引起顾客反感。
店家称是“广告商创意”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兴顺福”华东区负责人,对方表示,做这样的“雷人广告”,是公司听取了广告商的意见。他表示,广告中“50岁以下免进”这句话确实很不妥,而广告底部“除非您想孝敬长辈”,意思是如果想买鞋孝敬长辈的,可以进店购买。由于顾客很反感,“兴顺福”将立即撤走灯箱文字,尊重市民的意见。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认为,商家做这种广告,也许暂时会因出位而产生“知名度”,却可能失去“美誉度”。雷人广告容易引起消费者反感,对品牌形象有负面影响,到头来,恐怕“赔了夫人又折兵”。
本报记者 屠仕超 见习记者 陆常青 新民网 卜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