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新说,6年前,新建厂房出现质量问题,打官司至今,诉求仍未得到合理解决。自认饱受“豆腐渣”工程之苦的他们,想用这样一个方法提醒住建局局长加强房屋质量监管,别再出现豆腐渣工程。
市民:饱受“豆腐渣”工程之苦
“赵百新局长:今送豆腐渣一份,以示警醒,望以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质量监管,不要再产生豆腐渣建筑。”9月20日,李菊娣提着一筐豆腐渣送到余姚市住建局,准备送给赵百新局长,随筐附着的纸条上写着那些话。
昨天下午,杨小新电话告诉记者,6年前他用全部积蓄投资新建了厂房,但是房子验收时就出现问题,“咱老百姓也不懂,他们说签字后马上出加固整修方案,但是签完字儿就没人管了。”杨小新说,就算自己另外找人加固,也需要图纸,但是建设公司不提供。厂房成为危房,影响了生产还存在安全隐患,他的生意受到严重影响。
杨小新说,沟通不成后他开始打官司,但是6年后的今天事情依然没得到妥善解决。其间他多次到余姚市住建局反映问题,但是对方没有理会。不得已,想出这样一个办法。“当时门卫说,局长还没有上班,我就托他转给局长。”杨小新说,他后来还发信息给局长让查收,没有回复。
昨天上午,杨小新和妻子又一次提着豆腐渣来到余姚市住建局。“有人告诉我局长在里面,估计我上去之前他们打电话了,我们走到局长办公室门口时,办公室的门是关着的。”他说,他们就把豆腐渣放到一位主任那里后离开了。
住建局:不能理解他的真实用意
据《法治周末》报道,对于杨小新的厂房一事,余姚市住建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主要是由其下属单位余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
据报道,因为质监站监管失职,前任站长被定罪量刑,现任站长也在接受调查。副站长韩丽萍对“监管站失职”的说法并不认可,她表示,从2001年开始,质监站对房屋建筑的验收已从发放合格证制改为了备案制。竣工验收以业主方、施工方、监理方这三方为主。
昨天晚上,记者辗转联系到余姚市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赵柏锋,他表示,赵局长从来没有收到过豆腐渣,也从来没有见过杨小新这个人,自从网上发布信息后赵局长才知道有一个市民送他豆腐渣的消息。
“知道消息后,赵局长对我说,建设工程是百年大计,质量安全是第一位的,我们每年建造的300万平方米的工程当中,如果有1平方米的质量问题,对业主来讲也是一个大问题。送豆腐渣这种表达形式比较特殊,且这个工程已经竣工验收6年之久,当时赵局长还不在局长岗位,但仔细一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赵柏锋说,截至昨天,赵局长从没收到豆腐渣,要是当事人书面或口头向局信访室反映,赵局长会要求接访人根据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答复上访人,但是用送豆腐渣的方式我们不能理解他的真实用意。
当被问及“杨小新说,送豆腐渣是希望以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质量监管,不要再产生豆腐渣建筑”时,赵柏锋说,加强监管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即使没有这种呼声,他们也会加强监管的……对于杨小新反映的事情,他说法院2010年已经有判决,杨小新上诉后也宣判了,他们尊重法律。
北京青年报(高淑英)
网友:认清这份礼物的特殊含义
“给住建局局长送豆腐渣”的消息报道后,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署名“罗桥”的网友发评论说,为领导送上一份豆腐渣,看似“有辱”领导之威,“有损”领导之名,但我们更应该认清这份特殊礼物的特殊含义。为领导送“豆腐渣”,说明对领导存有期待之心,为领导提个醒,以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为领导送“豆腐渣”,说明送礼人对领导和执法部门还是信任的,希望引起高度重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陈涛教授表示,这个事件也体现出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勇气,以及维权方式选择上的智慧。陈教授说,很多地方政府在监管中,确实存在“做得不够”的地方。对于这种情况,有的人选择不表达自己的诉求,有的人表达诉求,但选择的是过激的表达方式,当然,这种过激的表达方式也可能是长期积郁得不到解决的结果。“送豆腐渣给局长”这起事件中,这位公民选择的这种方式,既很好地表达了自己的诉求,维护了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没触犯法律,并引起相关方面的关注。
陈教授说,作为地方政府,可能在有意无意中忽视和淡漠了对市民关系重大的那些反映和呼声,并且还认为自己在处理中的排序非常正确。对于市民这种克制又理性的反映,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