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你尝试过“网络交友”,相信你也经历过“网友见面”,当然,你也一定听说过“吊模宰客”。然而,对这些字眼的组合,你了解多少?
市民王先生今年10月在网上认识了一“女子”,很快打得火热,后与该女子约定至某酒吧见面,仅消费了一瓶红酒和1个水果拼盘,账单上竟出现了6700余元的消费总价……
【警方提醒】
网友见面勿去“指定”场所
此类犯罪俗称“吊模宰客”,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本市警方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一直持严打态势。KTV等娱乐场所雇人专门吊模宰客的现象已经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利用互联网聊天工具,冒充“白领交友”或“寻找一夜情”等引诱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受骗的网民仍络绎不绝……网络交友过程中,切莫轻言见面,尽量不要到对方指定或自己陌生的消费场所消费。若遭遇此类斩客行为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留下证据,如消费刷卡记录等,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