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好几家受害的企业都提到了一个问题,网上造谣的成本非常低;收益非常高,利用乌合之众的愤怒感,成功抹黑了竞争对手;负面影响非常大,对手被污名化,公众被假新闻欺骗,舆论被操纵和利用。而维权的成本又非常高,给正当维权设置了很多障碍,许多时候只能忍气吞声。
不能让任何人从自己的错误中受益,所以需要法律这种外力的介入,就是要矫正和扭曲这种失衡和误导,以法律加大对造谣诽谤者的惩罚,让作恶者付出沉重代价,给网络输入正面的能量,给网众传递正面的引导,而不是因为无原则的宽容而投鼠忌器。
(原载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