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胡习乐一起来法院等待领工资的大学生们都曾在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打工,这家公司于2011年10月份在金山区登记注册,后由于经营不善,拖欠职工大量工资。从2012年8月份开始,职工陆续向松江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胡习乐等职工与公司于2012年8月4日达成仲裁调解,公司方承认欠职工4至7月的工资金额,并承诺于9月4日前支付。然而,企业负责人非但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反而四处隐匿逃避支付。在此情况下,16名职工陆续向金山区法院申请执行。这16位职工多系刚刚毕业的学生,很多人被拖欠的都是他们人生第一份工资。
执行过程中,金山区法院法官多次前往该公司的实际经营地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始终没有现身。
在此情况下,金山区法院与区人保局共同启动区欠薪联动处置机制,在年前为16位职工筹措了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