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日,共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35个城市发布了地方细则。其中,对于“国五条”争议较大、影响较强的20%差额征税政策,多地采取回避政策。仅提及将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即“新国五条”),并没有明确提出要执行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由于多地没有具体落实办法,也使新政落地难度加大。虽然北京、上海、重庆等地明确写到:“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但截至目前,除北京有实施实例外,其余地区并未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