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称,嫌犯刘某出生于宜昌长阳的偏僻山村,自幼家境贫寒,父母都在江苏打工。他在宜昌市夷陵区一家肥料厂上班,下岗后在外打工,36岁的他至今未婚。
案发当天,刘某提前在一家农资商店买了两瓶果树杀虫剂。下午短短1小时内,他向宜昌沃尔玛等两家超市鲜活区鱼池投毒,大量活鱼死亡。案发后警方迅速赶至现场。由于处置及时,超市毒鱼没有出售。
经检验,刘某所投杀虫剂名为甲氰菊酯,是一种神经毒剂,鱼类、蝇类和蜂类等动物接触后会立即死亡。人若摄入,可引起呕吐、惊厥、休克等症状。警方介绍,当时刘某还准备去另外几家超市投毒,但由于警方已通知各超市加强防范,他没有得逞,遂乘火车到了北京。4月30日晚上8时50分许,宜昌警方在北京市西客站将刘某抓获。
刘某对投毒犯罪事实供认不讳。5月1日下午,宜昌警方将刘某押解回宜昌。(曹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