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市民和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法规处,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shc@shang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