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3时,在台州温岭牧屿五里径村打工的重庆人刘某与女友吵架后,一起跳入河中。警方当场联系了当地的尸体打捞队,但打捞人员表示晚上看不见无法打捞,要等次日一早再过来。第二天上午,来到现场的打捞队勘察现场后,向亲属开价1.2万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价格敲定在3000元。11时54分,溺亡的两人先后被拖到了岸上。
打捞队没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对捞尸“漫天要价”的行为,立即被与“挟尸要价”画上了等号。甚至有网友表示,这样的行为“丧尽天良”。
“在我看来,捞尸人的行为有失妥当,但可以理解。”苍南县“壹加壹”应急救援中心队员白希直,多次参与过打捞溺水遇难者。他告诉记者,尸体一般都沉在河底,打捞起来确实很困难,再加上事发是夜里,打捞难度更大。一次打捞常常要出动四五名队员,还要使用专业的打捞设备。
据了解,现在各地的尸体打捞队,基本都是民间自发组织的。目前,没有具体政府部门管理这些打捞队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不少网友呼吁,政府应尽早建立溺水救助或遗体打捞制度。白希直希望,在建立官方救援队一时有难度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对民间的志愿救援队进行帮助,如提供更多专业培训,帮助更新救援装备等。
解放日报(朱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