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特殊案件:为了庆祝升职,在嘉兴一公司上班的林某一个晚上连喝了3场酒。不幸的是,次日一早,林某被发现溺亡在家门前的小河里。之后,林某的家人将两名酒友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两名被告各赔偿死者家属3万元。
去年9月26日,林某得知自己要晋升为班长后,心里格外高兴,约了5名同事去饭店庆祝。席间,酒量一般的林某喝了1瓶黄酒、3瓶啤酒。随后,他又和其中3名同事到KTV唱歌,喝了第二场酒。后来,林某还不愿结束,又和两名铁杆酒友进了酒吧,继续喝酒。3场酒下来,林某一共喝了1瓶黄酒、9瓶啤酒,直至午夜才被酒友扶着走出酒吧。
林某的家距酒吧不远,但酒友们还是帮他拦了一辆出租车。见他上车,他们也各自回家。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林某却溺亡在家门前的小河里。 (廖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