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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台收缴非法危爆物品公告引热议,网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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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3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安部出台收缴非法危爆物品公告引热议,网友问——
家中烟花涉“危”要不要“投案”?
潘高峰
  公安部前天发布的一条关于收缴非法危爆品的通告引起热议,大家惊讶地在《通告》中看到:烟花爆竹、硫磺、双氧水这些日常生活中常见、常用的东西,竟然一不留神都涉“危”了。“过年家里剩了些烟花,要不要‘投案’啊?”有网友如此追问。

  10月底前上缴或免于处罚

  据了解,近日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部署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公安部为此制定并发布《关于收缴非法危爆物品严厉打击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简称《通告》),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举报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通告》要求,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各类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各类危险化学品;严禁非法使用、私藏及邮寄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严禁非法携带爆炸物品和具有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盗窃、抢劫、抢夺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严禁生产、储存、经营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凡违反这些规定,须立即投案自首并将非法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上缴当地公安机关。自通告公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上缴非法危爆物品,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或拒不交出非法危爆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此外,《通告》还表示,群众可举报涉及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凡举报有功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烟花爆竹储存多少算违法

  这个通告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可能看过便罢,很少有人会将其跟自己联系起来。但如果了解了非法危爆品的范围,你可能就不会这么想了。

  记者了解到,《通告》明确指出的危爆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氰化钠、氰化金钾、硝酸汞、铊、三氧化砷等剧毒化学品;氯酸钾、硝酸、硝酸钾、过氧化氢、硫磺、高锰酸钾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各类危险化学品。

  但是记者看到,《通告》中并没有对危爆品的量做出具体界定,如此一来,大家免不了会产生疑问:究竟储存多少算违法?过年没放完的烟花爆竹,如果放在家里,算不算非法储存?现在很多医院和办公楼的卫生间都用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来消毒,是不是也涉“危”?家里洗衣服消毒加点高锰酸钾,会不会一不留神就被人举报了?

  看来,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细则和解释,澄清疑问,也方便市民更好地配合,积极举报真正的违法犯罪者。

  首席记者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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