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保局介绍,在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应急预案中提出12项措施,有可能单独或组合推出。这些措施包括实施车辆通行管制、建议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对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等,其中“建议严重污染情况下,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引人注目。
环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具体怎么休假、怎么弹性工作制,还要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而定,目前环保部门还没有具体方案。实际上,即便这条举措得以最终通过,在执行时也将涉及众多政府职能部门。
有企业管理者建议,为使“雾霾假”真正具有可操作性,一旦实施可以与随后的双休日替换,以保证工作时间,“当然,如果持续长时间的雾霾,雾霾假超出了正常的双休假期长度,可以按照政府的指令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