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2013年,国家启动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油菜籽收购量为500万吨,折合菜籽油166.7万吨左右。但湖北、湖南、四川等地的企业反映,由于每吨进口转基因菜籽和菜油要比国产非转基因菜籽、菜油分别便宜500元和1000元以上,不少被赋予托市收购资格的委托企业,利用进口的便宜菜油冒充国产菜油上交国储库,从中赚取差价。”
中储粮总公司在通报中称,8月末以来,中储粮总公司通过验收检查、专项检查,对临储菜籽油收购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此次检查在湖北、湖南、四川三省共发现3个方面问题,涉及企业16家。其中,违反收购政策,将进口菜籽油掺入临储库存的企业两家,湖北一家企业掺入994吨进口菜籽油,湖南一家企业掺入483吨,两家企业均为委托收储企业。目前,上述两家企业涉及菜籽油已全部退出临储库存,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对其进行了处罚。中储粮将严肃追责。检查中还发现收购政策执行不严格、基础管理薄弱和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中储粮正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涉及中储粮直属企业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
由于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生产转基因食用油标示油脂成分,食用油企业一般不可能冒险加入转基因菜油。但是,部分上游托市收购企业,则有可能将进口菜油混入国产菜油。
2013年,国家启动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油菜籽收购量为500万吨,折合菜籽油166.7万吨左右。但由于每吨进口转基因菜籽和菜油要比国产非转基因菜籽、菜油分别便宜500元和1000元以上,不少被赋予托市收购资格的委托企业,利用进口的便宜菜油冒充国产菜油上交国储库,从中赚取差价。消费者食用了这种“不纯粹”的非转基因菜油,这就涉及商业欺诈。
转基因菜籽油大量流入国储,会造成出库的国储菜籽油被转基因菜油“污染”,企业从国储库购买菜油而生产出的小包装菜籽油就难以再标称非转基因菜油。(宗新 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