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针对范增玉的起诉书显示,除了涉嫌受贿,范增玉还被指控犯贪污、诈骗两项罪名。
■ 贪污260万元
范增玉被指控的第一项罪名是贪污罪。2009年底,范增玉利用担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和负责处理扶贫办培训中心业务欠款的职务便利,将丁羽心向扶贫办捐赠的人民币260万元据为己有。
■ 先后38次向丁书苗索收4000余万元
检方指控称,范增玉于2009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丁羽心希望参与扶贫项目、树立正面形象的请托,先后38次索要或者收受丁羽心的财物共计4000余万元。
■ 骗取丁书苗近1700万元
至于范增玉被指控犯诈骗罪,也与丁羽心有关。根据检方指控,除了一笔390万元是范增玉以帮助归还欠款为名从丁羽心处骗取,另外两笔均是丁羽心被有关部门调查后,范增玉以冒充领导或疏通关系名义从丁羽心及其下属处分别骗取人民币200万元、20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180万元)和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