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姓诱发诉讼
袁可与邱力原是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孩子户籍登记随父姓,名叫邱嘉嘉。2008年7月,袁可与邱力经法院调解离婚,并约定儿子随母亲袁可生活,当时孩子尚不满一周岁。
离婚后,袁可称呼儿子为袁嘉嘉。2011年11月,袁可与陈某再婚,并生育一子小陈。同年邱力在泰国结婚。
2013年,本已错开的两人因为孩子上学再度交集。在母亲口中称呼了5年的袁嘉嘉即将就读小学,必须使用户籍姓名报名入学,但是户籍名册姓名仍然为邱嘉嘉。
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为此,袁可多次尝试与远在泰国的邱力取得联系,并提出将儿子户籍名字更改姓袁,邱力都予以拒绝。袁可便向闵行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内容竟然是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儿子随邱力共同生活。
判决将影响孩子
少年庭法官李欣拿到案卷后的第一感觉是,这场官司无论如何判决,都将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若判儿子随父亲生活,儿子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父子从陌生到熟悉需要磨合期,再者,邱力的工作性质需经常外地出差,出国,无法尽心尽力照顾儿子。若判儿子随母亲生活,儿子的姓名称呼必须更改为邱,袁可则必须告知小袁为何姓名要更改为邱,儿子是否能够接受,目前抚养自己的是继父不是生父,儿子是否能够适应。
案件陷入了僵局
几次开庭审理,双方互不对视,对于变更儿子的抚养关系坚决不让步,由于双方已经打过几次官司,积怨太深,不肯退让,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
法官李欣注意到,在谈论儿子户籍姓名变更时,母亲袁可总是据理力争,希望能够将儿子的户籍姓名改为袁。据此李欣判断,母亲是愿意留住孩子的,案件的争议焦点实际上是邱力是否同意儿子更名。
李欣将案件审理的重心调整到变更户籍姓名上来,但是由于邱力对孩子过于陌生,谈及孩子的利益显得异常麻木,李欣决定用心理学的调试方法。
唤醒父亲心中情
邱力离婚后一直没有与儿子有过任何接触,李欣提出让嘉嘉来少年圆桌法庭,让多年未见的父子相见,借此唤醒邱力心底的血缘亲情。
一边提问,李欣一边观察双方当事人的情感行为变化。邱力在离婚后第一次见到活泼开朗的儿子,开始采取回避的态度,对孩子视而不见,当法官和孩子做了一些小游戏,孩子的欢声笑语触动了邱力,他多次抬头直面儿子。
看到邱力不再漠视孩子,李欣尝试从保护孩子、保护家庭的角度调解。对母亲袁可,孩子随她生活已经7年,如果生活环境突然变化将对其心灵造成不利影响,希望她能撤回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对父亲邱力,无论上一代有怎样的恩怨,孩子是无辜的,作为生父未见一面,未尽抚养义务是失责,希望邱力能为孩子做点事,为两个家庭的安宁出点力。
最终,在李欣的努力下,邱力同意变更户籍姓名,袁可同意撤回起诉。双方一同到公安机关办理了儿子户籍更名手续。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通讯员 吴一烜 本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