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后经检测发现水体遭遇镉、铊等重金属污染。
2014年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报,贺州市企业违法排污造成贺江水污染案件受到严肃查处,这个案件共32人受到责任追究,31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党政纪处分,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自治区监察厅给予贺州市副市长闭海东、夏振林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