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微观”贴牌纠纷
今天上午,被“搬”上网络直播的是一起贴牌货物的买卖纠纷案。去年,原、被告签订了关于涂料产品的《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3种涂料产品,但产品的包装桶和商标标贴由被告提供,并由被告至原告处提货,双方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但原告按约向被告提供总价为67万余元的涂料产品后,被告至今未付款,因此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货款及逾期付款滞纳金7万余元。
在货物贸易中,贴牌货物的买卖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贸易方式,即一方向另一方购货,并在所购货物上标贴自己的商标等标识的购销方式。本案是典型的贴牌货物买卖合同,对贴牌货物的验货标准及出现质量问题时责任承担等问题的审判,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涉诉总标的超2亿
据统计,自贸区法庭自2013年11月成立并开始受理案件以来,3个月内共受理涉自贸区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案件102件,已审结34件。其中,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86件、金融商事案件8件、知识产权案件5件、房地产案件3件。
自贸区法庭负责人包蕾介绍,目前受理的案件具有3个特点:
■ 首先,从类型上看4类案件突出。包括:货物、服务及加工贸易类纠纷,仓储物流类纠纷,融资租赁纠纷,以及进出口环节发现的商标侵权纠纷。
■ 其次,涉诉标的额大。总标的额超过2.4亿元,案均标的额超过220万元,最大标的额为4300余万元。
■ 第三,涉诉企业地域分布广。区内注册企业作为原告起诉和作为被告被诉各占一半,涉诉企业分布于我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以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多个国家,说明与自贸区关联的商事交易活动非常广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自贸区内企业起诉的被告企业如果住所地不在浦东或不在上海,那么上海其他区县法院、全国其他法院均可能受理涉自贸区案件。不过,记者发现,自贸区法庭受理的案件中,约38%是区内企业作为原告起诉非上海企业。既然如此,自贸区法庭为何会有管辖权呢?“这主要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争议由浦东新区法院管辖,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市场主体对上海、对自贸区法制环境的信任。”包蕾说。
探索司法保障模式
今天下午,自贸区法庭与自贸区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还将召开一场协商会,商谈如何借鉴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经验,探索自贸区商事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衔接、推进自贸试验区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等问题。
据悉,围绕打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自贸区营商环境来公正高效司法,是自贸区法庭的重要任务。成立以来,自贸区法庭即从适应自贸区对审判机构功能综合性、审判专业化的需求出发,围绕“审判”“研究”“创新”3个关键词,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保障模式。
为应对这一挑战,自贸区法庭以诉讼便利化、司法公开透明为导向,通过“四个一”,着力建立完善高效、规范、便捷的诉讼便利化机制和司法公开集约化平台。
在“四个一”中,自贸区法庭已开设一个诉讼服务窗口、制作一本中英文诉讼指南、开通一部电话热线。此外,还有一个自贸区司法专网正在建设中,该网建成后将集自贸区司法讯息、典型案例、庭审公告、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及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服务等为一体,成为集约化、便利化的在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