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分析,对比现行“武器出口三原则”,这一47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可能使日本战后基于和平宪法推行的国策发生转变。
共同社提到,“新三原则”中,已经没有了“不得向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内容,意味着日本将允许向国际冲突当事国出口武器。
法新社注意到,新原则草案有关允许向海上交通要道沿岸国家出口武器的内容实质上指向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南亚国家。日本可能以“反海盗”为由,向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出口红外线感应器、探照灯和巡逻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