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我国公租房、廉租房项目自今年以来并轨运行。其实,住房问题是一道世界性难题,无论公租房、廉租房还是福利购房,世界各国一直在尝试多管齐下解决住房难题。
法国
法律确保福利房比例
据统计,法国每1000人拥有69.2套福利性住房;廉租房占法国可出租房屋的40%至50%。法国福利性住房比重较大,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法律保障。2000年颁布的一项法律规定,在人口超过5万的城镇中,廉租房占全部住房的比例不能低于20%,否则将受到处罚。2006年的《国家住房承诺法》鼓励加大福利性住房供给。
目前,法国约有450万套廉租房,约占全国主要住房的17%。这些廉租房由863个专门机构管理。2008年,在巴黎大区,申请廉租房的居民每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1963欧元,其他地区为1706欧元。约1000万人租住在廉租房内。
法国政府不断推动福利性住房建设,使廉租房不断增加。据法国政府住房事务部门2010年2月公布的数据,2009年,法国共资助兴建12万套福利性住房,这一数字是2000年的3倍;2005年至2009年,法国共资助兴建48.5万套福利性住房;2010年,法国政府还将出资47亿欧元,资助兴建福利性住房。
为保证福利性住房供给,法国多方面筹集建设资金。除了政府财政预算拨款,还采取政府减免土地税和增值税等税种、引入专门的社会住房信贷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参与等多种形式筹资。
日本
坚持“保低放高”原则
在战后重建和随后的经济高速发展期,日本大中城市住房问题十分突出,政府不得不坚持“保低放高”的原则:优先保障中低收入人群居住权,高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则交由市场解决。
都营住宅应运而生,这是典型的日本“廉租房”。在东京都八王子市的某大型都营住宅区,记者参观了一对二战残留孤儿老夫妻的住宅。房间面积不大,50多平方米,两室一厅,有独立厨卫间和阳台。
这个大型都营住宅区规划整齐,有20栋带电梯的住宅楼,小区道路和停车场完备,还有很大的运动公园。小区配套公共交通也较为方便,到市中心的新宿和涉谷区也只要换乘一次地铁。东京都23个区几乎每个区都有十多处都营住宅,其中不乏新宿、原宿、涉谷、赤坂这样的“高贵”字眼。
都营住宅租金低廉,月租从2万到4万日元(人民币1572元至3144元)不等。与之相比,繁华地段涉谷区惠比寿一套5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月租高达20万日元(约1.57万人民币)。
按规定,东京都营住宅的申请分为家庭申请和个人申请两大块。只有月收入低于15.8万日元(约1.2万人民币)的困难家庭和东京都内居住3年以上、60岁以上的低收入单身人士才有资格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递交申请资料后,等待抽签决定资格。每年5月和11月有两次抽签,通常从申请到入住需等待大约1年左右。
有幸入住都营住宅的人并非一劳永逸,根据个人、家庭收入、纳税情况变化也有“出入”,比如搬迁、老人离世、家庭情况改善,就要把都营住宅让给更需要的人。享受都营住宅的租户收入超过基准时,若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则要累进计租,若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就须买下该住宅。
新加坡
八成常住人口住组屋
组屋是新加坡最常见的公共住房形式,由建屋发展局建造,向公民和永久居民出售。自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建造以来,组屋已经远超出普通保障房概念。
组屋虽不奢华,但也不窄小。许多组屋与更高档的共管公寓和私人公寓在相同的地段比邻而立。近50年来,新加坡共建造了99.9万套组屋,逾八成常住人口住在组屋区。
建屋发展局从政府拿地,地价根据地段不同而有所差别,建好之后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符合资格的首次购房者,有补贴性质。新组屋转售市场的买方也必须是符合资格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基本原则是每户居民只能拥有一套组屋。因此,土地供应、开发商以及二手市场均在政府严格控制下,可杜绝暴利产生。
由于和具有强制储蓄性质的强积金制度相互配合,组屋价格在大多数家庭可负担范围内。近年来,新加坡还调高申请家庭月收入上限,月收入1万新元(约合人民币4.9万元)也可申购组屋。
加拿大
住房合作社弥补不足
廉租房在加拿大叫廉租屋,“卖点”是廉价,缺点是申请审批程序低效,以致产生“住房合作社”这样的替补形式解决住房问题。
加拿大廉租屋由省一级经营、管理。申请资格因地而异,一般而言是家庭年收入低于最低收入线、家中有特殊困难(如有老人、残疾人或多子女)、单亲有子女家庭等。
廉租屋租金通常为家庭税前收入的三分之一。在卑诗省列治文市,月收入1100多加元(约合人民币6230元)的三口之家,有可能在市中心申请到一套两室一厅的廉租屋,月租仅300多加元。同地段、同类普通租屋租金则在1100加元以上。
廉租屋虽便宜,标准却不低。安大略省今年动工的廉租屋配备齐全,太阳能供热水、地热供暖、新式节能抽水马桶一应俱全。多伦多地区许多廉租屋都是外表气派的联排城市屋或高层住宅。
加拿大主张“贫富混居”,因此并没有特别的“廉租屋区”,因为不少人认为,廉租屋租客经济条件差,对公共交通依赖程度高,需要住在交通更方便的优质地段。
漫长的等候期是加拿大廉租屋最为人诟病之处,各地申请等候时间都很长。申请一居室廉租屋平均需等候1至5年,两居室5至10年,最长纪录据说达22年。申请者排到空位后,并非一定可以获批,如果连续3次被拒,就要从头排起。
为弥补廉租屋的不足,许多省市推广“合作社住房”。这种形式由所有入住家庭分摊股份、共同管理,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住户。然而,租户不能对外出售自己的住房或产权。如果租户搬出,可向合作社原价出售房屋所有权和合作社股权,但合作社不会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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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福利房光荣“退休”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德国曾大力发展福利性质的公共租赁住房。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德国成功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福利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目前,德国政府主要通过控制房价、房租等手段保障低收入者的住房。
德国曾大规模兴建福利住房,但政府并未直接参与建设。通常,政府划出特定区域建设低收入人群住房,由社会投资人开发建设,并向住房者收取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租金与市价的差额由政府补贴给投资人。
对建设社会福利住房的投资人,无论是个人、社会团体还是企业,政府都进行资助,通常是向住房建设投资者提供无息住房建设贷款,该贷款偿还期可长达30年至35年。还贷期结束后,约束解除,房屋所有人可按市场价格出租、出售房屋。
福利住房主要面向低收入群体、多子女家庭、老人和残疾人等,按照规定,只有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家庭才有权利承租福利房。
在“兴盛”时期,德国约有三分之一的住房具社会福利性质。然而,德国自1998年起逐渐废除福利房建设中的优惠政策。截至2003年议会停止补贴保障性住房建设,德国30年来共为此花费300多亿欧元。目前社会福利住房比例约为10%。
福利房虽退出市场,但德国并未放松对整个住房和租房市场的管理,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依然得到了良好的解决。
德国《民法典》等多项法律对房租价格进行了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特别注重保护房客利益,规定房东不得随意涨房租。
根据法律,德国每个州、市及乡镇都设有独立机构,主要是根据所租房屋地理位置、交通状况、房屋建筑年份、质量及节能情况,来确定基本价格范围。而且法律明文规定,如果房东的房租超过“合理房租”20%,就构成违法行为,超过50%就构成犯罪,这就使得租房市场极为稳定。
本刊主编 汪一新 卫 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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